摘要: 立足于中国环境保护费改税和严防实体企业“脱实向虚”的现实背景,本文尝试从环境保护费改税视角阐释污染企业转型的制度逻辑。以2018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这一准自然实验,运用倾向匹配得分-双重差分法,分别从金融逐利动机与环境权变动机层面考察了环境保护费改税对污染企业转型的影响。研究发现:在环境保护费改税实施后,污染企业的环境权变动机占据主导地位,抑制了企业金融化,污染企业转型更倾向于绿色化,且这种作用仅在非国有企业显著。进一步研究表明:第一,环境保护费改税主要通过压力效应机制和激励效应机制抑制企业金融化并激发污染企业进行环保投资;第二,环境保护费改税在整体上促进了污染企业的绿色创新,但污染企业的绿色创新更多表现为策略性行为,其实质性绿色创新没有提升:第三,环境保护费改税所诱发的绿色创新并非是在既有创新活动基础上的叠加效应,而是挤出了既有的非绿色创新活动。文章的研究发现为中国在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效果评估和作用机制方面提供了企业层面的研究思路和评估框架,为政府进一步完善环境税制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环境保护费改税;金融逐利动机;环境权变动机;绿色转型;脱实向虚